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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度校级科研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27

各校级科研专项责任部门:

为落实《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河中医办〔2026〕15号)要求,规范校级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统筹做好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现向各专项责任部门征集年度申报指南,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本次征集覆盖所有校级科研专项,具体责任部门及对应专项如下:

1.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成果转化办公室:高水平成果培育专项、优秀人才培育专项、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专项、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在职博士科研能力提升专项、中医药特色智库研究专项

2.人事人才工作部: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专项、博士科研启动专项、博士后科研启动专项

3.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研究专项

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治未病”廉政建设项目

5.党委学工部:辅导员工作研究专项

6.人文社科学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7.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项目管理与“双一流”创建办公室):“双一流”创建项目

8.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类专项(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9.校团委:大学生科研创新专项(含挑战杯培育专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二、报送内容

各专项责任部门需结合专项定位、年度工作重点及上一年度专项实施绩效,编制本专项年度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核心内容应包含:

1.专项总体目标、资助规模、经费预算安排

2.申报对象、申报条件、限项要求

3.支持方向、选题指南(可明确重点支持领域)

4.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5.评审标准、立项规则

6.过程管理要求、结题验收标准、成果考核要求

三、报送时间

请各责任部门于2026年4月4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kjczrkx@hactcm.edu.cn。

注: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申报拟于4月中下旬启动,申报指南需预留10个工作日审核及公示时间,请各部门按时提交,逾期将影响本年度专项申报工作安排。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指南编制需符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聚焦学科建设、人才培育、成果转化等核心需求,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确绩效导向。

2.申报限项要求需符合《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统一规定:同年度申请人原则上只能获批1项校级项目,同一负责人在研校级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

3.指南中需明确校外专家评审占比不低于30%、成果标注要求等统一规则,确保校级项目管理规范统一。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李茜,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河南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专项实施细则(模板)

附件2:河南中医药大学在职博士科研能力提升专项实施细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