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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度科技/社科成果暨科技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7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途径与范围

填报途径

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登录路径:学校主页→网上办事大厅→科研管理系统,需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二)填报范围

我校教职工2025年度完成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各类科研成果。行政管理人员成果通过所属二级科研业务单位填报(新增成果中选择“所属单位”)。

统计内容: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奖励、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智库成果、科研平台、社会任职、学术会议等。

二、填报流程

(一)个人填报

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填报、完善及材料上传,确保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根据填报要求对教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核查真实性、信息完整性及材料规范性。如有问题,需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进行修改。

(三)科技处审核

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科技处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科技处导出数据,发送至各二级单位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学院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与扫描电子版至科技部备案,数据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三、时间安排

1. 12月17日至12月23日: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成果;

2. 12月24日至12月26日:二级单位审核成果材料,完成系统提交;

3.12月27日至12月31日:科技处审核材料,并反馈各二级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科技统计要求,各类成果应报尽报。科技工作量认定按学校最新认定办法执行。非科研成果(教学论文、教研项目、教材、学生竞赛获奖等)不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

成果负责人是成果的直接责任人,应对所提供成果的信息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弄虚作假和重复申报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学校科研诚信档案;2024年成果需要补充报送的,除系统填报外须另行填写补报说明(附件2)。

2.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切实负责,科学安排,确保准确、高效、按时完成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并做出诚信承诺(附件3)。

3.对持有异议的成果,由完成人提交纸质说明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提交科技处,科技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裁定。

五、科技处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管理科:负责自然科学纵向项目、论文、论著、科研奖励审核

赵老师 65955107

范老师 61770156

(二)社会科学管理科:负责社会科学纵向项目、论文、论著、科研奖励、智库成果审核

高老师 61770156

(三)成果转化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审核

黄老师、李老师 65680029

(四)科技规划科:负责学术任职、学术交流审核

柳老师 65680029

(五)科研管理系统支持:

韩老师 18003816508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