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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成果转化办公室简介

发布时间:   2025-09-18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成果转化办公室下设科技规划科、自然科学管理科、社会科学管理科、成果转化办公室、科技平台管理科、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科研经费管理中心七个科室。各科室岗位职责如下:

一、科技规划科

1.根据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全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工作。

2.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编撰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制定科技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科技工作目标管理任务,编制年度科技预算工作。

3.负责科技处各类文档管理、印章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升级,科技处网站维护和网上信息发布。

5.负责上报学校年度科技工作统计汇总工作、科技年鉴编撰。

6.负责科技学术活动的组织、联络及协调工作,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

7.负责院部科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科研业绩的核算。

8.做好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专家学术兼职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9.负责科技处日常行政事务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助科技处支部做好党务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科学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自然科学研究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省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省科技攻关计划,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省科协等省部级项目,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科学院,郑州市科技计划等厅局级项目及专家库的组织培育、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项等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制定校内自然科学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类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查、评价、宣传推广等工作。

5.负责学校自然科学年度科技统计、数据汇总工作;负责河南省高校自然科学管理研究会的联络工作。

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科学管理科—副科长职责

1.制定自然科学类科研业绩量化办法,构建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与学术考核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纵向项目科技合同的备案、审核管理工作。

3.与科技规划科共同做好学校科普工作、科普基地的管理工作,做好国家、省创新方法大赛、说医解药科普大赛等相关工作。

4.负责做好科研诚信工作。

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科学管理科

1.负责拟定学校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高端智库组织和社科平台的建设、管理统计、报送等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人才团队、专家库的组织培育、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项等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制定校内社会科学各类科研基金、项目、人才团队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5.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业绩量化办法,构建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与学术考核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类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查、评价、奖励申报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7.负责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科技合同的备案、审核管理工作。

8.负责与河南省高等院校社会以科学管理研究会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科学学术机构的联络等工作。

9.负责学校社会科学年度科技数据统计、科技数据统计工作。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果转化办公室—科长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拟定学校相关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工作。

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培育、开发应用与保护,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4.负责技术转移平台基地、校企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5.组织开展各类科技产业合作、产教融合等活动相关工作。

6.负责技术转移转化合同的备案、审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定期举办校内成果转化项目推介与路演。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果转化办公室—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培育、开发应用与保护,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3.负责收集校内科技成果,对接企业需求,做好成果转化工作。

4.负责填报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年报。

5.协助科长开展各类科技产业合作活动、产教融合活动等相关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技术转移转化合同的备案、审核和管理工作。

7.协助科长定期举办校内成果转化项目推介与路演。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平台管理科

1.负责拟定学校科技平台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省协同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培育、推荐、考核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申报备案、考核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校内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考核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5.与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筹建相关工作。

6.协同做好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工作。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1.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项等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项等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工作,培育国家级项目。

3.负责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

4.负责院士、国家杰青、优青、科技创新领军等国家科技相关人才,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项等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学校年度科技进展的评选工作,协助自然科学管理科培育重大科技成果奖励。

6.负责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普通博士、博士后的科研启动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科研经费管理中心

1.负责上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科研经费规范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指导和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工作。

3.负责做好学校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的入账工作。

4.负责做好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票据初审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按合同和任务书执行情况的审核工作;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的使用管理。

6.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决算和结题审验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科研项目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到账科技经费的统计工作。

8.负责学校科研经费助理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