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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2019年04月24日 16:3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

 

 

河南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落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精神要求,结合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自身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违反政治纪律。严禁违反“五个必须”要求,严禁“七个有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禁听信和传播小道消息、政治谣言,歪曲党的领导,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

二、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严禁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不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带头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保密等规定;严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风漏气、邀功卖好、封官许愿,为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不当利益。

三、不准违反廉洁纪律。严禁不遵守“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违规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招投标项目,不得介绍施工队和供货商;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出入私人会所。

四、不准违反群众纪律。严禁高高在上,不听师生意见建议,不掌握基层实际情况随意安排工作;严禁不执行联系支部、深入课堂、食堂、宿舍等制度,不与师生交心谈心,不为师生办实事。

五、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严禁抱残守缺,视野狭窄,工作标杆低,单纯靠经验办事;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缺少主动精神、创新精神和担当精神,“头雁效应”不强;严禁违反工作日坐诊规定;严禁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六、不准违反生活纪律。严禁组织和参与同学会、老乡会,搞“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形成小圈子;严禁不带头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带头树立勤俭、清廉的良好风气。

七、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差旅出访、婚丧嫁娶等方面有违规行为;严禁不改进文风会风,不注重基层调研,不解决实际问题。

八、不准党建业务“两张皮”。严禁“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推进不力,不认真抓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九、不准搞形式主义。严禁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搞层层传达,不从实处、细处用力;严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十、不准影响团结。严禁不顾及全局利益,不重视沟通协调,相互拆台不补台、争权夺利不团结;严禁把分管工作看作自己的领地,自行其是,不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