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17〕87号)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经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机关党委和所属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落实好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凝聚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党组织的设置和人员组成
(一)机关党委委员会的设置和人员组成
按照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置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机关党委党员人数194人,机关党委委员会拟由5人组成,设专职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1人,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人员组成
机关的党支部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设置,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的部门可成立独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机关拟设党支部22个。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支部建设内容可参照学校《河南中医药大学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标准》(附件1)。
三、机关换届选举的程序
1.结合机关实际,先进行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再进行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
2.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各支部将支部换届方案和支委拟定候选人请示报机关党委,待审查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正式选举。
3.机关党委委员会委员,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4.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提交机关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5.选举前,候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党政职务、健康状况和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6.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7.选举一律采用无计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8.选举设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须经大会表决通过。
9.新的机关党委委员会产生以后,在第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时间安排
2018年3月7-9日;进行机关党支部换届,各支部制定换届方案及酝酿推选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和请示报送机关党委审批;同时按照本部门党员总数的50%选举党员代表(不含校领导),代表名单报送机关党委进行资格审查。
2018年3月12日,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结果报送机关党委。
2018年3月13-14日,机关党委委员会根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情况拟定人选6名(含差额1名),并反馈至各支部征求意见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
2018年3月15-16日,机关党委做好换届选举的各种筹备工作。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选举结果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五、工作要求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机关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换届工作要与学校当前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中共河南中医药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