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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2018年08月28日 15:46 

学校各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通知》(豫中医科教〔2018〕23号)要求,现对我校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度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严格依据《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评审办法》(附件4,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进行,各院部、单位要认真学习,严格按《评审办法》推荐申报,推荐奖励范围详见《评审办法》第五条。

二、推荐条件

(一)申请奖励的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一项:

1.已获得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奖励的成果。

2.省直中医单位推荐的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行专家推荐方式,通过相应部门申报。

我校未获奖推荐成果可按第2项申报。

(二)当年同时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和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公告为建议授奖项目后,自动终止该项目在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评审程序。

(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同级同类性质的其它奖励。已获得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如未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不得推荐。

其他条件详见《评审办法》。

三、要求材料

推荐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办法》中第十四条要求提供各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该推荐书中第六项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按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或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等出版物中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序号填写,每人1页,由本人签名。上述材料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打印。

(二)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通过的项目,提供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其它项目需提供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或其它出版物等。

(三)全部技术资料,包括项目技术研究报告、效益与应用证明(附件2)、查新报告、必要的文件或证书(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等)以及其它与研究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用A4纸复印清楚,按目录顺序排列。

(四)作为支撑材料的论文,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查新工作站提供的引用证明(加盖公章)。推荐中医药学著作申报中医药科技成果奖,需提供图书成品质量证明(由新闻出版机构的图书管理部门出具),附于推荐书后,并提供样书4册。

(五)效益与应用证明(附件2)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出具时间为2018年度。

以上材料统一按照定制格式正反两面A4打印(复印),竖排胶装为一册,一式4份(原件请自行标记)。

四、其他事项

(一)《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推荐书》及《填报说明》亦可登陆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tcm.gov.cn)下载。

(二)评审结束后推荐材料原件概不退回,不再复核。

五、学校工作安排

(一)根据省中管局工作部署,我校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可以直接通过本院申报。其他校本部业务部门通过学校科技处申报。学校行政人员通过个人所属业务部门申报。

(二)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组织本院部(单位)教师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填报院部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

1.8月29日-9月20日:个人材料填写、院部(单位)审核;

2.9月21日-9月22日:申报材料及院部(单位)汇总表(附件5)由各院部(单位)审核后,统一交由学校科技处进行集中审核、盖章。

3.9月25日:申报材料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韩宇、孙武

联系电话:0371-85961296

校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韩红艳

联系电话:0371-61770156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