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评估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院部: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管理办法》(豫科〔2017〕168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评估和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科人才〔2018〕3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对2015-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和验收范围
中期评估范围: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获资助项目。
结题验收范围:2015和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获资助项目(已验收过的除外)。
二、评估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以《申请书》(2015年度)或《计划任务书》(2016年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和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中期评估内容:以《计划任务书》(2017年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上述内容进行评估。
三、评估和验收材料要求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均需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期内实施情况,填报以下验收或评估所需材料:
(一)2015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总结报告》(附件1),并附《申请书》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中“预期研究成果及目标任务”部分复印件。 承担单位是企业的,需附《专项审计报告》。
(二)2016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首先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在线填报科技报告内容,经审核后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发放《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然后填报《验收总结报告》,并附《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和《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承担单位是企业的,需附《专项审计报告》。
(三)2017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中期评估报告》(附件2),并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四)2017年度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进度、经费等需要调整的,获资助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上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调整报告》(附件3)。
四、评估和验收程序
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评估和验收:
1. 审阅《中期评估报告》或《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2. 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30分钟以内,PPT汇报);
3. 专家质疑和讨论;
4. 形成中期评估意见或验收意见。
中期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终止实施”三类,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三类。
五、材料报送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所在院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8年3月10日前汇总后报送学校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加盖院部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工作邮箱:kyc@hactcm.edu.cn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周艳丽 65955107
(二)科技报告在线填报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周惠来 0371-65954220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1.验收总结报告
2.中期评估报告
3.申请调整报告
4.2015-2017年省科技创新人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