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要求及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充实专家库。请学院、相关单位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做好征集工作,并进行把关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工作程序
1.征集范围:本次专家征集工作重点面向在豫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龙头企业等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各有关高校,有关中央驻豫科研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国家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可作为评审专家推荐单位。其中各地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相关企业、科研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中专家人选审核推荐工作。
2.推荐要求:高质量的评审专家库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专家的筛选推荐、信息核实等工作,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专家推荐入库。符合推荐条件的原专家库的专家需要重新推荐申报。本单位专家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备更新。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具体要求
3.上报要求:各学院、相关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审核无误后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综合科(BN7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zyydxkjc2018@163.com。。
4.后续事宜:学校科学技术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梳理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通过发送短信形式通知入库专家登陆“河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文清
联系电话:0371-65680029
工作邮箱:hnzyydxkjc2018@163.com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
附件3:《高新技术领域代码表》
附件4:《关于进一步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