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校“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精准掌握校级科研平台运行现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平台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涵盖我校龙子湖校区所有正在运行的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稳定的团队成员、充足的仪器设备和固定的研究场地的校级科研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归属学院单独发送)。
二、核对内容
(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核对并出具最终数据;
(二)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外的所有数据请各学院组织相关科研平台认真核查,如核对无误,请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平台情况确认表》(详见附件2);
(三)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请在附件2内勾选“部分信息需要变更”并同时填报变更信息内容;
(四)各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循“一人一平台”归属原则。针对科研人员实际参与情况,科学技术处将开展系统性排查,严禁存在“一人归属多平台”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核对: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由专人负责科研平台数据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材料审核:科学技术处汇总、复核各学院的平台数据。
(三)专家评审:经科研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决议。
(四)结果公示:学校将核对后的科研平台名单以文件形式公布。
四、结果运用
(一)最终数据将作为实验室有偿使用收费依据以及绩效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
(二)对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的科研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依规收回其房间使用权,纳入学校公用房统筹管理体系。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于6月25日前完成本部门核对工作,提交《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平台情况汇总表》(一份,具体见附件3)及《河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平台情况确认表》(三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会同电子版报送科学技术处。
受理地点: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106科技平台管理科
受理邮箱:kxjsc@hactcm.edu.cn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 张老师 电话:0371-61770156
国有资产管理处 周老师 电话:0371-65680206
科学技术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