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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的通知

2024年08月19日 11:41 

各科研业务单位:

接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科人才〔2024〕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包括个人形式申报和团队形式申报两种。申报人(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 截至2024年1月1日,在河南省行政区划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期覆盖人才项目执行期限。

3. 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4. 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5.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做出重大科研贡献。

6.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核心成员联合开展相关方向研究2年以上,且符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核心成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团队成员专业、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技术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明显优势或处于领先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

7.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二、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团队领衔人)须认真填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书》,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团队领衔人)须在“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 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7.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9.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0.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推荐要求

按照《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分为“主管部门推荐”和“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其中,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只能通过主管部门推荐。

(一)主管部门推荐

1.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2.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参评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提出推荐意见。

3. 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申报人分别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 申报人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或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申报人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推荐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2. 每位推荐人最多只可推荐2名申报人,超过2名,则全部视为无效。申报人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说明。参与推荐的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4. 推荐人对被推荐申报人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9月4日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一式三份,申报人(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 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

3. 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向学校排序推荐并于202482812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5份(其中一份盖院部公章)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各一份。申请材料、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4.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将对各院部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内部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网上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五、相关要求

(一)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

(二)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的人选,不再参与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四)为保证推荐质量,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省科技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2(包含团队1、40周岁以下3名)。根据各学院情况,一附院推荐名额为5名,二附院、药学院、中医药科学院推荐名额为4名,三附院、中医学院,医学院推荐名额为3名,其他学院推荐名额为2名;为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建设,给予国家医学中心推荐名额为3名;为支持省协同中心的建设,给予省协同中心每个中心2名;为加强青年人才资助,给予校青年科学家协会推荐名额2名。以上推荐名额包含团队。

六、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0371-65974111

科技处联系人:纪永升 0371-65955107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