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各供应商: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办法》(河中医政[2020]2号)文件要求及合格供应商合同约定,为了解我校科研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采购、管理、服务质量,现将我校科研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考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工作,旨在对现有科研试剂耗材合格供应商及云采购平台的管理运行进行阶段性考核,参照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激励及清退,并补充优质供应商进入,同时评价云采购平台的服务质量。
二、工作内容
1. 供应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采购响应、产品价格、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数据报送、执行政策和其他等方面。
2. 云采购平台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平台功能、平台服务、平台实际操作流程、平台结算服务等方面。
三、组织与要求
1.由科学技术处牵头、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等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本次考核工作。
2.学校及各院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按照供应商评价体系(附件2),对发生过采购业务的各供应商填写评分与建议表(附件3),同时对象牙宝云采购平台进行评价,并填写评分表(附件4)。
3.各供应商应对照评价内容做好自查,客观真实地填写好评分表(附件4、5),以本次评价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4.象牙宝云采购平台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价。
四、其他事宜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供应商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供应商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中止服务,同时请管理部门、各院部及各位老师积极推荐平台缺少品类及优质供应商。
五、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4日前,各院部收集本院所有评分表,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综合科(俊学楼A座106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hnzyydxkjc2018@163.com。
河南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