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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2018年10月11日 18:13 
关于建立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学校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建立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郑宣文〔2018〕7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专家推荐、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入库专家主要包括从事哲学、政治、法律、党建、历史、经济、管理、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较为丰富实践经验、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入库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研究工作,学风正派,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2.所学或从事专业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有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包括(满足一项即可):曾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曾独立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曾出版1本及以上学术专著,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报告,曾获得市及以上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等;

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6.自愿承担相应的专家职责。

(二)获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直接申报入库。

三、入库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交所在院部。

2.院部审核并填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和电子版表格一并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办公室。

3.学校审核后报郑州市社科联评审,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入库并颁发聘书。

四、专家职责

1.参与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2.参与市哲学社科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制定、立项项目的评审、研究成果的鉴定结项;

3.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课题调研和应用对策研究;

4.参加社科理论研讨、成果交流、成果宣传、咨询等相关活动;

5.参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社科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及其它评审活动;

6.参加市社会科学普及讲座、宣讲等普及教育活动。

五、管理和要求

1.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信息由市社科联统一进行管理;

2.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五年一聘,在聘期内,未参加过相关活动或无开展哲学社科研究活动的专家,不再入库;

3.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将部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上网公布,实现专家和成果资源信息共享;

4.专家库和成果库实行动态管理,涉及入库专家工作调动、职称学历变化、新获奖励、新的研究成果等重要信息变动,由所在院部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该年度专家库和成果库信息变动整体情况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办公室,确保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出入库渠道畅通;

5.专家库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院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采集、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确保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请各院部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8年9月14日前报送到科技处社会科学办公室,电子邮箱:hactcm_kyc@126.com

联系人: 朱庆军

联系电话:6595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