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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2019年10月09日 18:27 

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豫科〔2019〕133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科技攻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同一申报人须通过固定科研业务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回避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三)科研业务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科技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二、名额分配

1.科技攻关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科研业务单位推荐名额为137项。根据各科研业务单位教职工数量、2019年国家级课题的申报情况、2019年度省科技攻关申报立项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2.学校为了支持学科特区建设,对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特区各分配1项推荐名额。

3.上级部门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为112项,学校将从科研业务单位和学科特区推荐的140项中择优推荐。

4.2018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科研业务单位名额限制。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并提交至学校系统管理员。

我校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0月1日8:00至10月30日17:30,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单个项目经费预算统一为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以前。

(二)审核推荐

1.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将推荐项目的纸质申请书、预算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日12:00之前交至BS704,同时将由申请书电子版和预算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科学技术处按照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对科研业务单位推荐项目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于11月15日之前提交至省教育厅。

3.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教育厅于11月2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书和预算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4.省科技厅受理、立项:省科技厅在项目受理、立项环节实行网上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拟立项项目公示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对立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须在线打印正式申报材料并签章报送(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通过学科特区申报的项目须出具由学科主任签字、所在科研业务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书。与其他材料一起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五、联系咨询

1.项目指南咨询

高新技术领域:0371-65908396

农业领域:0371-65952818

社会发展领域:0371-86230277

2.系统注册、填报、退回等问题咨询

项目申报:张德杨 0371-65831885

3.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艳丽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