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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09日 12:39 

学校各相关院部、单位: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相关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二、推荐名额

各院部限推荐1名,学校将根据院部推荐情况,进行遴选。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副厅级及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且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校内推荐评审材料包括:

1、河南省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申报表10份(见附件),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10份(见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简装成册)。包括:(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河南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下载。

(二)截止报送时间:纸质材料10月11号12:00前,交至科学技术处学术学会部(BS704房间),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发到283550924@qq.com。

联系人:柳忠勇

联系电话:61770156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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