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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项通知

2019年04月16日 16:34 

学校各院部、相关单位:

依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管理办法,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将对我校基地自立课题进行集中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5年、2016年、2017年立项的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

二、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为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已正式发表论文;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有专家鉴定意见,应用性研究项目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注明“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字样。

5. 研究期内原则上,重大项目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发表1篇CSSCI收录论文;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批示;在国家级媒体进行专题讲座。重点项目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发表1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主持省级课题1项;出版专著1部;研究成果得到地厅级党政机关领导批示;研究成果获得省级奖或厅级一等奖;在省级媒体进行专题讲座。一般项目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发表1篇期刊论文;主持省级课题1项;出版专著1部;研究成果得到地厅级党政机关领导批示;研究成果获得省级奖或厅级一等奖。(所有项目如立项国家级课题获省部级奖励三等奖以上视为直接结项)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中医学院人文社科基地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2;需2名专家出具鉴定意见)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各1份。研究报告要有封面、目录、摘要、正文。

4.项目实际完成人是否与原计划一致(增减人员需作说明)。

5.所有资料要求A4纸打印装订,用档案袋装好,另附结项审批书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报送纸质版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zhaoshun@aliyun.con。

6.经费使用需符合财务规定。

五、报审地点和时间

BN910,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六、联系人

刘老师、韩老师

电话:18503876295,邮箱:liuzhaoshun@aliyun.com。

 

科学技术处

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4月15日